24.【答案】C
【解析】本题中,曲某在脱离危险康复出院后没有再立书面或录音形式遗嘱,之前的口头交代无效,其次子有权继承其遗产。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口头遗嘱的考查。口头遗嘱是适用于危急情况下,要求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证明,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25.【答案】D
【解析】继承开始后,受赠人应对是否接受遗产作出较为明确的意思表示,要么接受,要么放弃。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本题中三个月后受赠人未做出表示,故受赠人视为放弃,因此排除B和C。丁某儿子没有表示,视为接受继承。A项错误。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遗嘱继承或遗赠的接受和放弃的考查。《继承法》第25条第1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视为接受继承。”
26.【答案】B
【解析】收养成立后,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相互间产生了法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根据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亲生父母与子女关系是一样的。养子女与亲生父母不再是法律意义上的父母子女,其原有的权利义务关系已因收养的成立而解除。因此,豆豆与其亲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失,与养父母间产生法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收养的效力的考查。
27.【答案】D
【解析】被收养人的条件为:(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送养人的条件:(1)孤儿的监护人;(2)社会福利机构;(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收养人的条件:(1)无子女;(2)年满30周岁;(3)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4)未患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收养关系成立的要件的考查。
28.【答案】D
【解析】按照《宪法》要求,城市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民主选举产生。这就是说,这些人不是由政府指派或委派。这是确保居民委员会自治性质的重要保证。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办法的考查。具体办法有三种形式:一是由本地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产生;二是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这可以称为严格的直接选举办法;三是由每个居民小组先选举出2~3名代表,再由他们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