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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永县李家村岗坡建设垃圾中转站一事李家村全体村民请愿书(最新发布)(2)

蚂蚁考呗网     [ 2020-12-22 ]   点击次数: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其中的要义之一是生态宜居。当前,农村环境令人堪忧,如垃圾乱扔,农药化肥袋子、瓶子随意遗弃在田间地头和水沟里,现在政府出面加强乡村环境治理,修建垃圾中转站,将你村及周边村子的垃圾转运到垃圾处理场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是好事情啊。垃圾中转站也会考虑无害化防范的,这一点也不用当心。现在实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是农村垃圾综合治理的有效途径,先进发达地区都是这样做的。欢迎政府早日到我村建垃圾中转站,不然都成垃圾围村了……

2018-08-14 0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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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强

楼上的睁着眼睛瞎话看清楚才评论,一个这么大的项目竟然,村支两委拍板决定那要这些村民何用

2018-08-14 0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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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强

回复游者:实施乡村振兴,其中之一是生态宜居,是十九大报告提出来的民心工程。但是在李家村岗坡上建垃圾中转站,请问游者,你是江永本地人吗?你了解实地情况吗?现在我把情况分析给各位。一、调研不深入,选址不科学。建垃圾中转站按照环保要求,不是要远离居民生活区吗?但是远离生活区了吗?1、离我们李家村居民生活区最远距离300米。2、上甘棠现在搬出来居住的村民有二十多户,离垃圾站最远距离50米。3、垃圾站离千年古村上甘棠景区路口最远距离50米。这不是给当地居民和游客带来严重的身心健康吗?还是在景区旁边又增加一道亮丽的风景线?4、即使如果政府部门强制要建垃圾站,我相信上甘棠村��下甘棠村的村民也不会同意,因为污水要排到他们下游区,势必给村民的身心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和千亩良田的毁坏。二、违背民意、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现在国家不是提倡村民自治吗?为什么这么大一件事情,连村民大会都不敢开,老百姓都毫无知情,引起民愤沸腾。现在不是要“四议两公开吗”?仅凭村支两委就与政府签订合同,这不是藐视民意吗?老百姓何来的知情权与自主权?

2018-08-14 0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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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网友20180821084726

村支部太蔑视民意了,集体会都不开。

2018-08-14 0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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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网友20180821085149

本人也是李家村人,离村子近、不足500米,所谓的90%村民同意从那里来?我们李家村进步青年有80多户不同意,已经占李家村100多户的一半多了!集体土地没有开村民大会,私自签合同,合同又不合理?

2018-08-14 0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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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网友20180821085149

本人也是李家村人,离村子近、不足500米,所谓的90%村民同意从那里来?我们李家村进步青年有80多户不同意,已经占李家村100多户的一半多了!集体土地没有开村民大会,私自签合同,合同又不合理?

2018-08-14 0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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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网友20180821093624

作为一个在外奋斗的李家村人,关于家乡建设垃圾中转站有熟知一二,兹得到政府答疑解惑尤为感谢,但有些问题还是不太明白,望相关政府相关部门给予解释:

1、建垃圾站初衷,根据政府统计数据说,李家村每天会产生2-3车垃圾三轮车垃圾,一年产生900余车生活垃圾,因此给村里环境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才有了县、镇、村三级共同考证建垃圾站的决定,如果只是为了解决李家村环境卫生问题,我举双手赞成,但我想问的第一个问题是,李家村总共不到160户,人口不足八百,属于一个不算大的自然村,在我镇同李家村大小的村子不在少数,比如比邻的洞美村、千年古村上甘棠,下甘棠等等,是否都是要建一个具有“3.5亩”垃圾中转站来解决本村垃圾问题?如果是这样,那么夏层铺镇镇上人口几万人之多,每天所产生的垃圾比李家村有过之而无不及,按理来说,就更需要一个比李家村大几倍甚至十倍的垃圾站才能解决垃圾问题,那么,政府的是否有这样的规划?

2、选址问题,李家坡岗属于集体土地所有,根据我国《集体土地管理办法》,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利用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显然,垃圾站并不是农业建设,且选址位置紧邻我县千年古村上甘棠入口不足百米远,作为我县一个重点的旅游胜地,入口赫然建个垃圾中转站,是否合理,是否合法?我们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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