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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云南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简章(最新发布)

蚂蚁考呗网     [ 2020-02-18 ]   点击次数:

根据工作需要,为广泛吸纳社会优秀人才为社区建设服务,满足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拓东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发展需求,同时加强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能效,推进办事处社区工作职业化、专业化进程,根据《盘龙区拓东街道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文件规定,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 岗位及人员

本次招聘岗位为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街道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人数6 名,男女不限。

二、 用工方式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云南省劳动力中心市场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为拓东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三、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服从组织安排。

3. 年龄要求:符合劳动法要求,年内年满45周岁以内(1974年12月31日后出生)。

4. 身心健康。

5.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及以上社会工作经验。

6. 具备熟练使用计算机的能力,有一定公文写作基础,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社会沟通能力。

7. 政治素质高,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勤劳务实,热爱并自愿从事社区工作,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

8. 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 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 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 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5. 现役军人。

6. 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7. 未与其他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8. 曾被征信系统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9. 其他被用工单位认为不适合报考、聘用要求情形的。

四、 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到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拓东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拓东路50号4楼405室)现场报名。报名前领取并仔细阅读《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简章》,按要求现场准确填写《拓东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在《拓东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考试报考诚信承诺书》上签名。

1. 招聘联系人:姜老师。

2. 联系电话:0871-63172620。

3.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29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4. 报名材料:①报考人员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张(1寸2.5cm×3.4cm )。②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③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及户主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④本人学历毕业证及复印件。⑤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及复印件。

参加报名人员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5. 费用:本次招聘所涉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相关事宜,全部免费。

6. 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条件者,即可参加笔试等后续环节。

7. 招聘计划调减:由拓东街道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工作组)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拟聘人数,达不到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

8. 考试信息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符合参加考试条件的报名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将以手机短信通知的方式,发至本人手机,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page]

(二)笔试 。

1. 方式及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阅试卷、统一发布成绩,考试内容涵盖时事政治、社区工作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创文、党风廉政建设、公文写作等。

2. 分值设定: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3. 时间和地点:详见手机短信通知。

(三)计算机操作。

1. 时间和地点:笔试结束进行计算机操作,地点以通知为准。

2. 方式及内容:上机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office软件操作。

3. 分值设定:计算机操作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10%。

(四)面试。

1. 确定进入面试。笔试、计算机操作结束后,根据两项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不低1:1,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最后1名出现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

2. 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岗位需要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应急应变能力以及仪容仪表等。

3. 资格取消: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主动放弃面试的考生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依次递补。

4. 分值设定:面试总分100分,占总分40%。进入面试人选由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对考试人员进行测评面试得分后,公布测评得分。

5. 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计算及排名规则。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计算机操作成绩×10%+面试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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