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示。对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在潍坊传媒网、潍坊市广播电视台“快上云”移动客户端和融媒体矩阵平台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招聘人员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岗位绩效工资,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公休、带薪休假及相关福利待遇。
▍其他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应聘人员的相应资格:
1.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填写的信息不真实或失效的;伪造、涂改各类证书、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的;修改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名称的;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包括身体状况、学习(工作)经历、签约现状等情况。
2.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的。
3.破坏招聘秩序,造谣生事、发表不实言论的。
4.应聘人员在2021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5.应予取消资格的其他情形。
(二)疫情防控
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考试说明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联系电话
本简章由潍坊市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2021年潍坊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下面的网址获取。
https://preview-static.clewm.net/cli/view-doc/pages/downloading.html?url=https%3A%2F%2Fnc.cli.im%2Ffile%2Fdownload%2FdownloadUrl%3Ffile_token%3Df2344f6bbd8736eaf1c80e50b47bbc14%26coding%3DqCFyBeM
潍坊市广播电视台
2021年5月11日
2021山东省青岛平度市融媒体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2021年平度市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现公告如下:

▍选聘条件和范围
应聘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 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学位要与专业一致);
(五)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平度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平度市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平度市聘用制教师、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