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文件规定,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对象与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包括专任教师岗,招聘对象为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须持有国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年9月1日及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2)招聘对象须完全符合《宜宾学院2021年4月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3)现宜宾学院在编工作人员,均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学历证所载明的学历、学位及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要求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报考者出生日期在1981年1月1日以后(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国家以及四川省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国家以及四川省的相关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待遇保障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22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本次招聘的的窗体顶端
本次招聘的入职人员工资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学校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办理社会保险;对符合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的,缴存住房公积金;参加学校相应的职称评聘和岗位聘任。是党员或团员的纳入相应支部进行管理,可以申请加入工会。
本次招聘的人员须在宜宾学院工作服务满5年,试用期3个月(从与宜宾学院签订劳动合同日期开始计算)。
四、公开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分为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审查、考试、体检等环节,具体流程详见下图。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宜宾学院2021年4月公开招聘流程示意图
五、考试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我校本次编制内公开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宜宾学院2021年4月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宜宾学院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请考生及时在报名网站查看个人网上报名的信息反馈,以避免因信息填报不规范造成的报名不成功。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考信息表》后,请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宜宾学院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在网上进行质量检查。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重新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