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四) 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应聘人员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面试人选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为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凡发现与公告要求不符者、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人选在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沟通表达等方面的素质能力。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本次面试为同一岗位多个考场,为最大程度实现公平竞争,采用“修正系数”办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具体计算方法说明如下:
面试成绩=考官评价成绩×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全部考生的考官评价成绩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考场全部考生考官评价成绩平均分)。
6.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考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1.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所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2.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若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3.体检应在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4.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6.对因弃权和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选岗
1.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选岗,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2.在选岗规定时间未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3.选岗时间、地点和程序等具体事宜另行公布。
七、公示
对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八、管理和待遇
(一)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