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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5年,7编、84章、1260条
总字数逾10万……
目前正在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
中国首部民法典草案
被老百姓亲切地称为
“过日子的百科全书”
从“法”到“典”
一字之变
其背后折射着何种含义?
审议现场
又有哪些精彩故事?
5月24日晚
上海团多位代表走进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
视频采访室
与媒体展开了一场精彩的“云互动”
从“法”到“典”
一字之变,折射出人民至上的光辉

△全国人大代表、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陈晶莹
“民法典是民众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中国立法史上的里程碑,是我们民事法律的制度成果,这部法典很好地适应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新需求,是一部民事权利的宣言书。”采访伊始,全国人大代表、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陈晶莹便与媒体分享了自己的感受。
在陈晶莹看来,正在修订的中国民法典草案有别于西方国家民法典“以物为本”“见物不见人”的立法思想,而是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的理念。同时,还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比如人格权设置和规定,这就是我们法治观念不断进步发展的时代产物;还有针对互联网时代下信息技术的应用所涉的法律行为、权益保护等,都是法律与时俱进的体现。”
民法典草案的编撰 反映了人民意愿

△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
在采访中,代表们说的最多的就是“民意”二字。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认为,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但是,现行民事立法中的一些规范已经滞后,难以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王俊峰介绍,我国曾先后四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近年来,又陆续制定了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多部法律,逐步形成较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为编撰民法典奠定了较好的基础。“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编撰民法典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编纂而成的民法典草案,深具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更反映了人民意愿,无疑将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与国际惯例不符怎么办?
一条建议,凝聚着代表的尽心履职
从“法”到“典”,一字之变,跃升的是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而其背后,也与代表们的尽心履职密不可分。采访中,陈晶莹与记者分享了一则审议现场的“小花絮”。
根据民法典草案第835条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请求支付运费;已经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请求返还。然而,陈晶莹表示,这与国际惯例是相违背的。因为按照国际惯例,预付运费概不退还。
“民法典要与国际公约、国际惯例相衔接。”陈晶莹表示,如果一旦发生不可抗力,承运人拿出国际惯例,不退运费;而托运人拿出这部民法典,请求返还,纠纷就会由此产生。
对此,陈晶莹建议修改这项规定。而她的建议立即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副院长丁仲礼的附议,“我还没说完呢,他马上就和相关工作人员说,像这样的意见,应该要有‘直通车’!”陈晶莹笑着说,“我很高兴,也充分感受到了人大的民主气氛!”
摄影:张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