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同时招聘单位收齐相应材料报大兴区教委人事科审核。
(五)调剂
根据招聘岗位空缺情况,在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中进行调剂。(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告。请报名人员关注“公招平台”并查询相关信息。)
(六)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相关材料报区教委人事科进行集中资格复审。
(七)体检、考察
用人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后出现职位空缺、个人放弃、资格不合格等情况,可从同一职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报名、考核、复审等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招聘资格;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二)公开招聘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公开招聘工作过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公开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会通过公招平台、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并按公告要求参加招聘。
咨询电话:王老师,81296347。
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