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提交。报名信息提交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名信息。未按规定提交报名信息的报名人员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网上资格初审和录用前的资格复核。网上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的招聘工作环节。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及特岗教师服务期内,凡未按规定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与信息、提交的材料不实或信息不准确、上传的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隐瞒有关情况或信息、提供虚假错误的材料或信息、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名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我厅将于5月15日公布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名人员可登陆信息管理平台查询本人网上资格初审结果。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设岗县教育(体)局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70%与面试成绩的30%之和(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120分钟。考生应认真阅读《网上评卷考生答题须知》(附件2),自备蓝色或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等答题工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时间:2021年5月29日。
3.笔试地点设长沙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原则如下:
1.全省统一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分学段分学科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紧缺学科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2.当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2倍时,核减招聘计划数,然后分学段分学科按1:2比例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3.调整核定的招聘计划数。核减的招聘计划数原则上调整到笔试人数较多的学科。计划调整后,按新核定的招聘计划数1:2比例分学段分学科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由设岗县教育(体)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报考本县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公告。
七、预录取
(一)直接志愿录取
按设岗县分学段分学科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征集志愿录取
当招聘计划有剩余时,我厅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分配剩余的招聘计划数,组织志愿征集工作。公布的招聘计划数,到县到学段到学科,考生在报名系统内再次填报志愿。面试对象分县分学段分学科确定。报名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填报的设岗县教育(体)局参加面试。征集志愿录取仍按设岗县分学段分学科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三)采取直接考察方式录取
征集志愿结束后,仍有少量剩余计划时,我厅根据实际情况将剩余计划调整至边远艰苦地区或招聘计划完成率较低或急需紧缺专业设岗县,尚未录取的入围考生(已预录取、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除外)再次填报征集志愿,由设岗县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划定直接考察成绩合格线,按设岗县分学段分学科依据直接考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八、体检
体检对象参加设岗县教育(体)局统一组织的体检环节,体检有关要求见附件3。
九、公示
体检合格对象名单由省教育厅向社会公示。
十、确认拟聘用人员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对象,由省教育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通知有关设岗县教育(体)局。
十一、选定聘用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