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午8时许,咸水沽大队交警在天津大道沿线开展治理,发现一辆轿车突然有明显的停车迹象,遂示意该车驾驶人下车接受核查。“我们通过查看该车辆及驾驶人出具的行驶证件,该车辆核载5人且前后排共搭载了5名乘车人。”但当交警打开车辆后备厢时,发现里面还蜷坐着两人。据司机交代,想着路不太远挤一挤就到了,还躲在后备厢里,没想到还是被交警发现了。
超员违法隐患大
面包车由于其车体自身设计等原因,其后方车厢和座椅空间较大,对于某些为追求短期利益的侥幸驾驶人来说,利用车内剩余空间拉载、通过后排座椅多挤坐乘客,或私自改装、加装座椅、改变后排空间试图多拉快跑的超过核定人数上路行驶行为时有发生,超员乘车无法使用安全带,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超员不仅属于违法行为,影响车辆刹车、制动等零部件的正常运转,加速车辆磨损,缩短其行驶年限,一旦发生事故还将加重事故后果,对其他交通参与者
的安全隐患也极大。本市公安交管部门始终对超员违法“零”容忍,持续开展不定时、不定点位的治理行动予以坚决查处,依法处理。
超员违法处罚
对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达20%的罚款200元、记6分,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罚款1800元、记12分。
驾驶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罚款500元、记6分,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罚款2000元、记12分。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罚款200元、记6分,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罚款200元、记12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罚款100元、记3分,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罚款200元、记6分。
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罚款200元、不记分。
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2015年颁布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第133条之一的危险驾驶罪作了补充规定,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