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6223150。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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