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为严肃考试纪律,考试结束后,有关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并组织专家进行雷同试卷的甄别和判定,对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违规作弊的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
(三)考生应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控,并积极配合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
(四)报考期间,报考人员若有疑问请拨打相应设区市服务电话(详见表一)咨询。
江西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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