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模式。高校要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做好分类教育管理工作,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要结合扩招人员实际需求,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教学模式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对退役军人、高素质农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可单独编班。
(二)学籍管理。此次录取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职扩招工作是中央抓“六保”、促“六稳”,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
有利于缓解当前就业压力、提升技术技能人才整体素质。各地、各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高职扩招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设计,优化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各级责任,确保高职扩招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二)做好疫情防控。各地、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关于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各项教育教学工作要求,参照《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南》,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强化部门防疫责任,落实考点防疫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教师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强化政策宣传。各地、各高校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做好高职扩招政策、高职办学特色等宣传工作,为考生了解招生政策、招生信息提供便利服务。严禁高校各种形式、巧立名目的违规宣传行为,在招生章程发布前,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宣传活动;严禁提前圈生源、“有偿”招生、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
(四)落实工作责任。各高校承担高职扩招单招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高校纪检部门对本校招生负有全程、全员监督责任。各级教育部门对教职员工涉招涉考行为负有监管责任。各涉考涉招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教育部招生工作禁令和我省招生工作规定,依法依规履行招生责任。省教育厅对高校违规招生、考生身份造假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监督电话:0371—69691252;监督邮箱:hndzks@163.com
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此通知转达至本级招办和所属高中、中职学校。
附件:
1.2020年河南省高职扩招单招院校名单
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