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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2013年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通知(最新发布)(2)

蚂蚁考呗网     [ 2020-01-25 ]   点击次数:

报考人员于2013年6月8日上午10∶00起至2013年6月16日下午14∶30止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五、试题类型

助理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主观题)3个科目。客观题科目考试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科目考试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六、参加考试及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考试用具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三)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四)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考场设置

本次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场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应试人员集中到南宁应考。

八、成绩管理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2个级别。助理社会工作师,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报考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九、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一)考试结束三个月后公布成绩,具体查询方式届时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771-5505211。

(二)证书办理具体时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中的“职业资格查询”专栏公布为准。办理地点: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咨询电话:0771-5595807。

十、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培训及教材征订工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人事处(社会工作处)负责。联系人:郎廓,联系电话:0771-2802051。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社会工作师考试网在线订购2013年社会工作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3年社会工作师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社会工作师考试网组织的2013年社会工作师考试培训。 

十一、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5505211(广西人事考试院考务部)

考试报名票据咨询:0771-5853282(广西人事考试院综合部)

附件:

1.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文件摘选)

2. 原人事部、民政部文件《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1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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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

(文件摘选)

根据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规定,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第十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第十一条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第十二条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四)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附件2:

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2006年7月20日   国人部发﹝2006﹞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 (局)、民政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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