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民政局,省直和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关于做好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14号)精神,现将我省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我省2018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民政厅共同组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负责考试实施及对合格人员颁证;省民政厅负责资格审查、办理资格证书、考前培训和注册登记管理等工作。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8年6月9日至10日
6月9日
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6月10日
上午 9:00 —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报名时间和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凡符合考试条件的,请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的网站(),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