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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全国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前押题试卷(最新名师版)(6)

蚂蚁考呗网     [ 2018-05-28 ]   点击次数:
B.应当向乙省环保部门申请,经丙省环保部门同意,并由甲省环保部门通知乙省环保部门
C.应当向丙省环保部门申请,并经甲省、乙省环保部门同意
D.应当向甲省环保部门申请,并经乙省、丙省环保部门同意
【答案】A
【解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
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
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
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第五十九条规定,转移
危险废物途经移出地、接受地以外行政区域的,危险废物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沿途经过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
35.根据《环境保护法》,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
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应受到的处罚是()
A.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B.自拒不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C.自拒不改正之日的次日起,重新确定处罚数额进行处罚
D.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罚款数额翻倍处罚,
【答案】A
【解析】《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
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
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
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
类。
36.根据《循环经济促进法》,关于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的说法,错误的是()
A.国家鼓励利用无毒无害的固体废物生产建筑材料
B.国家鼓励使用整装水泥
C.国家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D.在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和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黏土砖
【答案】B
【解析】《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鼓励利用无毒无害的固体废物生产建筑
材料,鼓励使用散装水泥,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禁止损毁耕地烧砖。在国务院
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和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粘土砖。
37.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主
管部门会同()进行划定并公布。
A.文物保护单位
B.建设主管部门
C.文物核定单位
D.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答案】D
【解析】《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会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公布。
38.建筑施工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A.1
B.2
C.3
D.5
【答案】C
【解析】《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规定,建筑施工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
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给予警告,
1 年内不得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
可证的,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3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39.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项目负责人每月带
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
A.50%
B.60%
C.70%
D.80%
【答案】D
【解析】《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项目
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
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
出时的日常工作。
40.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因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
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自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
A.2 年内不得担任本施工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
B.3 年内不得担任监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C.5 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D.终身不得担任任何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答案】C
【解析】《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 万元以上5 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
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
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
5 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
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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