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资讯
当前位置: 考呗网 > 一级建造师 > 考点精华 > 通信与广电 >

监管祭出科创板28条 十大“必考点”需注意(最新发布)

蚂蚁考呗网     [ 2020-02-04 ]   点击次数:

  日前,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向各市场参与人发布《关于切实提高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及问询回复质量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上交所结合在审核中发现的带有一定普遍性的突出问题,归纳了8项共28条具体要求,旨在提高科创板企业信披文件的质量及信息披露水平。

  据悉,上交所在科创板正式开市以来,首次就信披规范发布指引通知。记者梳理了《通知》10个方面的重点要求,并结合上交所以往审核问询中的部分案例进行了整理。

  1 重大事项不得简单重复

  《通知》第一项“关于重大事项提示”指出,发行人应在“重大事项提示”中以简要语言明确列示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包括重大风险因素,不得简单重复或索引招股书其他章节内容。

  为方便投资者对重大事项了解,《通知》强调,发行人应根据《科创板招股说明书准则》规定,将承诺事项集中披露在“投资者保护”一节中。如认为必要,可在“重大事项提示”中以索引方式提示投资者阅读“投资者保护”一节的相关内容。

  另外,经过审核问询后,如存在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等事项,发行人也应当在“重大事项提示”中进行披露。

  2 风险提示要有的放矢

  《通知》要求,风险提示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高风险因素披露的针对性和相关性,尽量对风险因素作定量分析,对导致风险的变动性因素作敏感性分析。无法定量分析的,应有针对性地作出定性描述。

  记者注意到,这一规定进一步提高了对企业的信披要求,从而有利于投资人更加全面、客观地了解企业潜在的风险。另外,《通知》指出,风险因素中不得包含风险对策、发行人竞争优势及类似表述。

  3 业务描述不得“打广告”

  《通知》提出,发行人披露业务与技术时,要结合公司收入构成、客户及供应商、市场地位等,使用浅白易懂的语言,客观准确、实事求是地描述发行人的经营模式及盈利模式,不得使用市场推广的宣传用语或夸大其词的描述,避免使用艰深晦涩、生僻难懂的专业术语。

  此前撤回申请材料的诺康达,招股书大量使用了英文缩写,如CDE(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NMPA(国家药监局)等。公司在国内上市,更多的是面向国内投资者,使用大量的英文缩写不但没必要,也不便于投资者阅读和理解。

  4 核心技术要问“出处”

  《通知》指出,发行人披露核心技术时,应披露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核心技术来源。同时要求发行人披露知识产权时,应披露与主营业务的关系、是否共有、是否受让取得等。

  一位券商保荐机构人士告诉记者,对科创板企业来说,核心技术是“必考题”。上述规定一方面是为了让企业完整披露核心技术是否存在依赖他人的风险,同时也是为了防止因专利技术侵权被起诉的“黑天鹅”事件。

  5 重要子公司财务单独披露

  《通知》要求,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存在显著差异的,应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根据《科创板招股说明书准则》相关规定,披露在资产、收入或利润规模等方面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下属企业的相关信息。

  航天宏图(688066)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共有15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5家子公司全部亏损,其中12家子公司净资产为负。上交所在问询中要求公司披露:报告期内各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包括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

  6 欺诈发行5日内启动股份购回

评论责编::admin
广告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