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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重庆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最新发布)(2)

蚂蚁考呗网     [ 2017-09-10 ]   点击次数: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我市不设考前现场资格审核点,考前考试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前应确认本人已符合报考条件(只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才可以提交信息)且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重庆,报考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即认可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在考后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中如发现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舞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其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凡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3-86868811、86868815、86868821,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如遇计算机网络技术操作问题请电话咨询:023-86868837、86868838。 

  ㈢ 报名信息确认和报名表打印。考生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下载打印《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考生核对信息无误后自行留存。如确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请中止报名操作。 

  ㈣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7月20日─8月12日)登录报名系统,根据页面有关提示进行网上缴费。 

  收费标准: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1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新考生收取考试成绩档案管理费20元/人。 

  注意:缴费程序按系统中“网上支付说明”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报名系统将对所有报考人员自动收取档案管理费20元/人。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会自动甄别新考生、老考生,并在打印准考证期间,退回老考生“档案管理费20元/人”至缴费账号,请相关考生注意查收。 

  新考生是指2016年首次报考的考生(填报信息时,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老考生是指2014年、2015年参加过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填报信息时,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考生均为新考生。 

  需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考试报名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我中心现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㈤ 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9月16日至22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打印准考证”或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主页上“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㈥ 成绩查询。考生在考试结束后请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 

  ㈦ 考后资格复审。根据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16]30号) 要求,资格考试考后复审原则上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布成绩后的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对全部考试成绩达到该科目试卷总分60%及以上的考生进行复审,具体事项按照“重庆人事考试网”发布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材料,请广大考生密切留意网站通知或关注“重庆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接收考试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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