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考试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报考条件如下:
初级经济师
- **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
- **学历条件**: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以上学历。
中级经济师
- **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
- **学历和工作年限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 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 具备博士学位。
高级经济师
- **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
- **学历和工作年限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 **其他条件**: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也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税务师、资产评估师等相关中级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级经济师考试的条件。
另外,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通常为报考年度的12月31日。对于非全日制学历报考者,取得非全日制学历前后的工作年限可以累积计算,工作年限可从开始本人上岗工作时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