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考试成绩达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相应科目考试成绩:
1.填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的;
3.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材料的;
4.其他按规定不应给予达标认定的。
(四)证书领取
资格复审通过后,等待证书领取通知。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在云南人事考试网上通知。
为确保考生利益,合格证书需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若委托他人代领取证书的,受委托人须携带委托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六、考试大纲
2017年度经济考试大纲将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不出版纸质实体书。发布方式有两种:一是以电子书形式在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上发布,购买考试用书的应试人员可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或下载;二是以网页形式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 cpta.com.cn)上发布,供社会公众免费浏览。
七、注意事项
(一)雷同卷的认定:依据人社部令第31号规定,在考试结束后将进行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被认定雷同作答信息的试卷,当次科目成绩无效。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考人员,按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特别提醒考生,严守考试纪律,自觉诚信参考。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其他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不全或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参考。
考生报名时填报的“证件类型”一栏为其他证件的(如军官证等),“证件号码”一栏应填写相应证件号码,考试时必须携带相应证件原件。
(三)考试用具:经济(中级)考试考生应考时,应使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经济(初级)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计算机上作答,应试人员无须携带任何工具参加考试,禁止应试人员将任何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
(四)考生在作答时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2)使用规定的作答用具作答。不按要求和规定作答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如试卷代码不按要求填涂造成成绩为0分)。
(五)审核点查询:考生可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动态”栏目中点击“云南省各审核及证书领取地点咨询电话、地址”查询联系方式。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