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六、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1、申购费率
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表 1: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 万 0.80%
100 万≤M<300 万 0.50%
300 万≤M<500 万 0.30%
M≥500 万 每笔 1000 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用,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
表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持有期间(N 为日历 赎回费率
日)
N<7 天 1.50%
7≤N<30 天 0.10%
N≥30 天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人,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含)的投资人,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若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关于赎回费的要求,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依照新的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摆动定价机制的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参见法律法规和自律组织的自律规则,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的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金额的计算方式:
(1)若基金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的情形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2)若基金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的情形下: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如:假定 T 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60 元,某投资人本次申购本基金份额
40 万元,对应的本次申购费率为 0.80%,该投资人可得到的基金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400,000/(1+0.80%)=396,825.40 元
申购费用=400,000-396,825.40=3,174.60 元
申购份额=396,825.40/1.0560=375,781.63 份
即:投资人投资 40 万元申购本基金份额,假定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60 元,可得到基金份额 375,781.63 份。
例如:假定 T 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60 元,某投资人投资 600 万元申购本
基金份额,其对应的申购费用为 1000 元,则其可得到的份额为:
申购费用=1000 元
净申购金额=6,000,000-1000=5,999,000 元
申购份额=5,999,000/1.0560=5,680,871.21 份
即,投资人投资 600 万元申购本基金份额,假定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60 元,可得到基金份额 5,680,871.21 份。
2、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