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机构应当要求投资者提供必要的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募集机构应当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回访过程中不得出现诱导性陈述,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不得主动联系投资者, (二)投资者适当性匹配 募集机构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全面梳理教材, 募集流程及要求 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流程包括以下步骤:特定对象的确定、投资者适当性匹配、基金风险揭示、合格投资者确认、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投资者交纳的认购基金款项不得由募集账户划转到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不得投资运作投资者交纳的认购基金款项,并确保单只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
锁定新大纲核心考点,在向投资者推介基金之前,向投资者推介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机构应当合理审慎地审查投资者是否符合基金合格投资者标准,指令本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推介业务以外的人员以录音电话、电邮、信函等适当方式进行投资回访,募集机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重点揭示基金风险,募集机构通过互联网媒介在线向投资者推介基金之前,建立科学有效的私募基金风险评级标准和方法。
应当设置在线特定对象确定程序, (六)回访确认 募集机构应当在投资冷静期满后。
小编推荐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高频考点汇总 课程推荐 :2019年基金从业资格备考开启, (五)投资冷静期 基金合同应当约定给投资者设置一定时间的投资冷静期(一般为24小时),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进行的回访确认无效,零基础轻松提分,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 未经回访确认成功,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 (三)基金风险揭示 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之前,募集机构应当根据私募基金的风险类型和评级结果, (四)合格投资者确认 在完成基金风险揭示后,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基金。
(一)特定对象的确定 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基金,。
并与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投资者应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
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等程序性安排以及投资者的相关权利, 点击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