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需要票据的考生请缴费成功后及时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查询缴款码并访问天津市财政局官网()打印电子票据,进入网址后,选择“网上办事”按钮,在左上方“财政服务区”模块中选择“电子票据查验”,进入页面后选择“缴款码查验”,分别输入缴款码和考生姓名打印电子票据。
特别提示:因打印“缴款书”需采集考生工作单位信息,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工作单位”栏目内容,缴费完成时,“缴款书”同步采集此项信息,无法修改“缴款书”上此项信息!
(九)报考人员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维护”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同时须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不实、虚假承诺,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十)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使用2020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
(十一)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83550517(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开通时间:2020年8月4日至8月2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银联咨询电话:95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