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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集团破产 哈尔滨银行追债难(最新发布)

蚂蚁考呗网     [ 2020-08-22 ]   点击次数:

本报记者 杨井鑫 北京报道

作为一家省管建筑集团企业,河南省建设集团在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引发部分银行艰难讨债。

8月13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执行裁定书,涉及到哈尔滨银行与河南省建设集团的6500万元金融借款纠纷。虽然哈尔滨银行在2018年8月和2019年5月分别向法院申请冻结了后者名下的房产、持有股权和银行存款,但是2019年8月河南省建设集团向法院申请了破产,解除了相应资产的查封和冻结。法院则以“无可供执行财产”终结了执行程序。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在国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之后,政策上允许严重资不抵债的城投平台倒闭破产,打破了政府兜底惯性模式。事实上,此前银行的信贷对国资背景企业有着较明显“偏爱”。在这类企业同样面临破产风险的同时,银行的讨债难也倒逼银行授信方式作出调整。

省级城投破产

由于哈尔滨银行与河南省建设集团的债务纠纷,哈尔滨银行于2018年12月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金额为6994.71万元。法院冻结公司的银行存款和名下的房产,同时纳入到财产保全的还有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河南建设集团支付的应收账款。

2019年6月,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法院的财产保全提出了异议。在该案中,法院查明了河南省建设集团成都分公司尚欠哈尔滨银行贷款本金6500万元和502万元利息,并达成了协调意见,该共计7000万元贷款本息分为五部分支付,其中5000万元由河南省建设集团和河南省建设集团成都分公司在2019年分期支付。

然而,2019年7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河南省建设集团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了清算管理人。由于涉案资产均要纳入到破产清算的重整中,法院相关执行程序终止,并解除了对河南省建设集团此前的财产冻结,而哈尔滨银行的贷款纠纷也面临了无可供执行财产的尴尬境地。

据了解,涉及到河南省建设集团金融借款纠纷的还有洛阳银行、焦作中旅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企业申请破产重整后相关强制执行被终止。

相关信息显示,河南省建设集团隶属于河南省国资委,其前身河南省建设总公司于2008年11月改制,是河南省唯一一家省管国有大型建筑集团公司。该公司此前承接过多项国家、省和市政大型重点工程。然而,在2019年11月,该公司被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示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欠下了5678万元的债务无力偿还,在建工程项目合同金额54亿元,拟通过引入战略投资人的方式恢复生产。

记者了解到,河南省建设集团的破产重整是在政策导向下进行的。2018年,监管发布了《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政策明确允许严重资不抵债的城投平台倒闭破产,不再是政府兜底,同时要求企业在“去产能”过程中,依据企业的营业价值、债务清偿能力、资产负债等因素,按照相关法院采取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债务重组、兼并重组等方式分类处置其直接债务。

“政策的目的很明确,要降低国企的资产负债率,对严重资不抵债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时进行债务处理,防止‘大而不倒’和风险积累形成系统性风险。”一位地方监管人士称。

遏制授信“垒大户”

一直以来,国资背景的企业在银行授信中受到青睐,不少银行甚至通过“垒大户”来降低贷款风险。然而,过多的信贷资源集中反而增加了风险。在国家要求压降国企杠杆的同时,建立债委会机制化解风险过程中,银行的授信也在逐渐调整。

“对于国有企业尤其是城投企业来说,地方政府通过其举债保增长,而银行此前考虑到有政府兜底,拼命往政府项目和国企项目上靠,缺乏必要的风险评估。”一家股份行人士认为,从目前情况看,政府在支持“僵尸企业”的退出,这也意味着国有企业在降杠杆的过程中是有倒闭情况的,这对银行来说也意味着授信不能“闭着眼睛”放款了。

从哈尔滨银行与河南省建设集团的金融纠纷不难看出,该笔贷款为一年期的短期贷款,到期后企业实际并无力偿还债务,而抵押资产也不能在短期内变现。几经协调拖欠了一年后,企业申请了破产重整,抵押的资产被解除冻结,银行的讨债难度也越来越大。

对于当时贷款的风控情况和目前无法执行等情况,记者联系了哈尔滨银行,但是截至发稿并未得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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