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产只提供一个学位
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公办小学继续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入学”。片内学生的认定要在房户一致的基础上,以房为主,确保儿童在实际居住地周边入学。严禁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继续执行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政策(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招生政策全部公开,所有环节全部公示,招生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全程参与,切实加强招生监督监管,规范招生行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保障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学校要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及本《意见》要求,落实招生主体责任。逐户开展城关区户籍生源的入户排摸和招生宣传,稳定片区内生源,遏制群众择校冲动,确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规、平稳有序开展。
小学择校不享受中考统配
按照“城关区户籍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两个批次,先后进行招生,在各批次内要依据规定顺序,规范有序录取。应纳尽纳,保障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探索空位招生制度,科学设置学位,顺序录取,录满为止,保证每一名入学儿童的身心健康和校园安全。确因学位有限无法在城关区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入学事宜。部分因学校招生计划已满无法接纳的城关户籍儿童,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新建小区儿童,“房户不一致”的集体户、公共户、挂靠户、空挂户等儿童,不符合同一片区六年一学位政策的儿童,因故放弃民办学校入学的儿童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将在全区范围内调配入学。学校要认真执行招生计划,坚决禁止出现新的大班额。严禁违规跨区域、跨片区招生,城市三区(七里河、安宁、西固)儿童不得在城关区入学。严控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连园区、和平园区)及皋兰县忠和镇(忠和村、崖川村)等区域内户籍儿童在城关区跨区入学,该类儿童应在当地就近就便入学。凡择校入学的学生,小升初时不享受对口划拨政策。
公办学校老师子女视为片内生
学校要依据《兰州市城关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地段划分范围》,招收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城关区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网络入学申请时间为7月6日至10日;网络和现场审核时间为7月11日至18日;录取、调配及注册报名时间为7月23日至31日。
公办学校要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及本《意见》精神,制定本校2020年招生工作方案,自主开展招生工作。高校及事业单位所办小学也要依据《意见》开展招生,不得拒绝片区内学生,不得拒绝“调配入学”学生,本单位正式职工子女视为片内生。
第一批次:城关区户籍儿童
1.入学条件:按《兰州市城关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地段划分范围》到片区学校入学,需提供本人户口簿、父母或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明两项基本材料,情况特殊的还要准备无房证明、户籍冻结证明、出生证明等备用材料。
2.招生顺序:学校依据以下顺序自主招生。
第一顺序:A类有房有户儿童。包括:①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监护人。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祖辈,且父母在城市四区无房产。
第二顺序:B类有户住公房儿童。包括:①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承租人为监护人。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承租人为祖辈,且父母在城市四区无房产。
第三顺序:C类有房无户儿童。因故未在片区内监护人自有房产上落户。
第四顺序:D类有户无房儿童。①户口在片区内且租住在片区内(监护人须在城市四区无房产)。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或承租人为祖辈,但父母在城市四区有房产。
第五顺序:E类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学校依据《2020年小学招生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认定标准》进行认定。
部分超计划儿童,不符合六年一学位政策儿童,以及“房户不一致”的集体户、公共户、挂靠户、空挂户等儿童,由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配入学。
城关区户籍儿童报名录取流程
城关区户籍儿童入学采取网络入学申请、现场审核、自主录取+调配入学的流程,即:
①网络入学申请:监护人登录城关区小学入学网络申请系统,录入信息,上传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选择现场审核时段,选择片区学校(具备政策性保障入学资格的儿童可在片区学校以外再选择一所入学意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