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6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提出要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为此,财政部下发了《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在认真做好项目评估、规范选择项目合作伙伴、细化完善项目合同文本、完善项目财政补贴管理、健全债务风险管理机制、稳步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预决算信息公开】财政预算反映国家政策,规定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财政决算反映年度预算执行结果,是政府、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年度会计报告。预决算信息公开是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是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的具体体现。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有利于建设高效廉洁政府,提高政府执政能力和办事效率;有助于促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有助于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县按相关规定,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做好政府收支总预决算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目前,已建立预决算公开机制,基本形成了一套符合上级要求、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预算公开制度体系。
【三年中期财政规划】是在科学预判未来三年财政收支情况的基础上,重点研究财政收支政策,合理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逐年流动管理,实现规划期内跨年度平衡的预算收支框架。中期财政规划中的第一年规划,主要是约束第一年的年度预算,后两年规划主要是引领后两年的年度预算,第一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根据新的政策调整变化情况,将对原后两年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并将第四年度的规划增补进去,形成新一轮的三年中期财政规划。中期财政规划报同级政府审定推行中期财政规划,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集中财政办大事,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有利于各类规划与财政预算安排相衔接,强化财政规划约束;有利于发挥财政稳定器和“逆周期”调节器作用,实现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巳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巳下达,因涉及政府釆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巳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巳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包括:一是收入巳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巳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巳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采购模式: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采购方式: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竞争性谈判;4、单一来源采购;5、询价;6、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2014年12月31日财政部出台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依法引入了竞争性磋商这种采购方式。政策目标: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国库集中收付】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其主要内容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方式,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