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在我省就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
11.在我省就读,符合高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数学英才班等报考资格的非高三毕业班学生,可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资格考生名单报考,考生如需参加文化课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只能作为报考高校少年班或数学英才班等的录取依据,不能作为当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其他院校录取的依据。
12.其他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
(二)下列人员不得在我省高考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班学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其他事项
1.驻粤部队现役军人身份由省军区统一核准确认。
2.本通知所称的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技师学院)。
3.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工作依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9〕129号)执行。
4. 具有我省户籍的应、往届毕业生,如户籍、学籍(或学历)条件未达到上述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只能参加高职院校(专科)批次录取,不能参加本科批次录取。
三、考生号编排规则
我省高考考生号采用10位制,其中第一、二位为地市码;第三、四位为县区码;第五位为考生属性码,“1”代表理科类,“2”代表文科类,“3”代表体育类,“4”代表艺术类,“6”代表单考单招类,“8”代表“退役士兵”类,“9”代表“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第六至十位为流水号。随迁子女考生号第六位为“9”,第七至十位为流水号。
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生,如不再参加高考本科层次招生考试的,按单考单招类型报名,采用考生属性为“6”的考号报名。
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须提前在系统中审定辖区内各高中阶段学校、报名点代码,并按编码规则上报各类属性考生的规模数。考生属性及科类、考试类型、考试科目之间关系说明见附1。中学、报名点数据样表见附2。
高考报名开始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报名点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基本信息后,向考生派发考生号和初始登录密码。
四、报考办法和程序
(一)报考地点和报考方式。
1.报考地点。
(1)广东省户籍考生。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不得跨市借考。我省户籍的往届生原则上须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如确需申请跨市借考,须经户籍地和借考地市级招生办同意,并报省招生办审核;2021年起,我省户籍的往届生一律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考。
(2)随迁子女考生。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报考。往届生在父母社保缴交地报考,不得跨市借考。
2.报考方式。应届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负责事先核准考生户籍、学籍以及其它报考条件,然后到报名点办理集体报考手续。往届生、社会人员须持毕业证书或相应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真实的报名材料和照顾政策资格材料。对于凭虚假材料获取报名资格和照顾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名基本流程。
报名流程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
1.报名前,考生应事先准备符合我省报考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所在中学或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考生号及报名系统初始密码。凭考生号和密码登陆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网址为:)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3),并按系统指引,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报考信息、简历信息、家庭情况等),绑定个人手机,采集和上传相片,并交纳报考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