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力资源(职称)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74号)文件安排,现将2017年度审计和房地产估价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审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22日。
房地产估价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14—15日。
二、报名条件
审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津人专〔2003〕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津人专〔2002〕41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房地产估价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津人专〔1999〕2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