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计分,具体权重详见《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公开选调职位计划表》。
(一)笔试
笔试由自治区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1. 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3月28日(星期日)9:00—12:00。
地点:南宁市(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 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4月下旬,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二)面试
1. 面试人选确定
遴选和选调机关根据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或《公开选调职位计划表》明确的面试人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面试。
2. 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公告发布前,各遴选和选调机关须对面试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未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或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该职位不再递补面试人员,按照实有人数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的材料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明以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机关出具的推荐报名表等材料原件。
3. 面试公告发布
面试公告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发布面试公告时间为面试前一周。
4. 面试方式、面试时间、面试地点
遴选和选调机关根据职位需要确定面试方式和内容,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日公布。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内容详见面试公告。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遴选和选调机关负责。
(一)确定考察人选。遴选和选调机关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人选。遴选和选调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人选与遴选或选调计划人数一般按照2:1确定,遴选或选调计划在3人及以上的职位,考察人选与遴选或选调计划人数按不超过N﹢2:N确定。
(二)考察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遴选和选调机关按规定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和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遴选和选调机关还可以增加短期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进行延伸考察,详见《遴选职位计划表》《选调职位计划表》。考察的顺序可以由遴选和选调机关根据实际调整。
(三)体检。遴选和选调机关根据职位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遴选和选调机关承担。
六、确定对象和公示
(一)确定对象。各遴选和选调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确定遴选和选调对象,不唯分取人。
(二)公示。遴选和选调对象,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遴选按转任有关规定办理手续、选调按调任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取消后尚有经考察合格人选的,可由遴选或选调机关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
七、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和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报名推荐表》信息弄虚作假者,记入诚信档案。
(二)遴选和选调的公务员2年内不得调离遴选和选调机关,因工作特殊需要调动,须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批。
(三)遴选和选调工作组织实施,必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违反遴选和选调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资格审查单位电话:详见职位计划表
政策咨询电话:0771—5875086
考务咨询电话:0771—12333转区本级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
2021年2月28日
特别说明
本次公务员公开遴选采取分级组织、同步进行的方式,考生只能在自治区、市两级遴选中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