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对面试成绩复核结果仍存有质疑的,可在接到面试成绩复核结果两天内持本人“面试成绩复核通知单”、专业考试证到面试所在考点咨询室办理面试成绩再次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没有申请过成绩复核的考生不能办理再次复核。各面试考点须于接到考生申请后两天内,将申请再次复核面试成绩的考生信息汇总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第八条 再次复核由艺术省统考评分仲裁组组织实施,经仲裁组再次复核后,做出最终认定结论。仲裁组认定的笔试成绩结果由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书面通知考生本人。仲裁组认定的面试成绩结果由各考点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第九条 如果复核后的考生成绩有变化,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规定程序予以变更。
第十条 成绩复核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处负责组织实施。省教育考试院纪检与督查处对成绩复核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成绩复核申请和复核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复核,以前发布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本办法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表:1.湖南省2020年艺术省统考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2.湖南省2020年艺术省统考笔试成绩复核通知单
3.湖南省2020年艺术省统考面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4.湖南省2020年艺术省统考面试成绩复核通知单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9年12月6日印发
附表1
湖南省2020年艺术省统考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考生号 艺术类别 复核科目 复核前成绩
注:此表交由考试机构留存。
申 请 人:(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2
湖南省2020年艺术省统考笔试成绩复核通知单(式样)
姓名 考生号 艺术类别 申请复核科目 复核前成绩 复核后成绩 申请复核科目 复核前成绩 复核后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