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市登云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复。为落实控规规划要求,加强片区规划管控,建设单位福建登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申请,拟办理规划设计条件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选址用地面积由1642655.9平方米调整为1500400平方米,用地性质由居住及配套设施用地、绿地调整为一类住宅用地(R11)、二类居住用地(R2)、公共交通设施用地(S41)、幼儿园用地(R22)、公园绿地(G1)、城市道路用地(S1)、水域(E1),未建住宅用地面积由564168平方米调整为540333平方米,容积率由1.02以下调整为1.0112以下,建筑密度由20%以下调整为27%以下,绿地率由30%以上调整为35%以上,同时依据《登云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要求,落实社区相关配套设施,明确城市设计的重要管控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3月10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向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地规划处咨询。如要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向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