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收费
根据《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会评[2017]1号)和《吉林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吉省价收[2017]233号)文件执行。考试费每人每科44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元,合计每人每科50元,考务费向考生收取后上缴财政部。
需要开具报名费收据的考生,请于2017年12月12日前(节假日除外)携带身份证、自行打印的网上报名回执表到各市(州)财政局考试管理机构开具,逾期不补。
六、考试教材
报名过程中考生可通过全国考试教材征订平台进行教材订购及缴费,由出版社直接将教材邮寄到考生预留的收件地址,各市(州)财政局考试管理机构将不再负责考试教材的征订及发放工作。
七、各市(州)考区报名咨询电话

吉林省财政厅会计处(会计考办)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