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市生源的2018-2019年毕业后尚未就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报到证等;
3、社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委培、定向、联办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5、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6、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7、符合照顾夫妻分居情形报考的,还需提供配偶在锡的户籍证明和结婚证;
8、符合父母身边无子女情形报考的,还需提供在锡父母的户籍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9、符合随军条件军人配偶报考的,还需提供结婚证、随军批件;
10、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须提供户籍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
11、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身份报考的,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12、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并以第二学位报考的,还需提供第二学位对应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认证网站上获取的核验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盖有教务部门印章的课程设置证明和成绩单等);
13、报考职位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正式劳动合同,应提供个人社保缴费证明);
14、报考职位要求具有或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及其他材料的,还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其中,职位要求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的,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供通过A类合格分数线的主观题考试成绩通知单;
15、以在聘大学生村官或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未续聘的大学生村官身份报考的,还需提供所在县(市、区)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16、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职位代码“94”)的志愿者或以志愿者身份报考非定向职位的,还需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以上任一材料均可);
17、报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的人员,还需提供本人相应任职文件、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和所获县(区)以上表彰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
需减免考试费用的特困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
上述证明材料均须核验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复印件须留存备查)。
如在规定时间内,报考人员无故缺席资格复审,视为自动弃权。报考人员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现场复审的,需由本人书面授权,方可由被委托人代为提交复审材料。
四、面试缴费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打印面试通知书前需进行网上缴费,费用为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面试费用。具体办法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现场向工作人员出示相关证明并留存复印件即可。
五、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