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新闻网讯(记者 陈晓云)2020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本月21日至23日举行,届时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加入学考试,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12月18日,教育部官网发布消息称,报考人数341万人。这一数字比2019年度考研报名人数增加了50余万人,增幅超过17%,再创历史新高。
研究生考试包括初试(笔试)、复试两部分,初试各学科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2月21日上午考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下午考外国语;12月22日上午考业务课一,下午考业务课二;12月23日为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复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按规定,考生参加考试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手表等物品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为严厉打击涉考违法活动,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教育部日前还公布了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并提醒广大考生知法守法,诚信考试。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2019年9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