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达到广西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广西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该证在广西范围内1年有效。
四、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重新修订并印发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3年度考试。
五、考试方式与组织
(一)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广西2013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组织方式为:由财政部统一通过网络在每一批次考试前的规定时间内发题,由地方接收并组织考试;每场考试结束后,各地应及时上传数据。
(二)2013年度,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考试,仍沿用现行组织方式。
六、报名方式、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包括网上注册、现场审核和网上缴费确认三个阶段。
1.网上注册网址为:广西财政会计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
2.网上报名注册开通的时间为:2013年4月15日至4月30日,不再设立补报名。
报考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上述网址完成报名注册并打印报名信息表。
3.现场审核时间为:2013年4月22日—5月3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
初、中级资格报考人员应当在规定的现场审核时间内,携带考生报名信息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到所属考区报名信息确认点办理报名审核等相关手续。高级资格的实行后审制,不设现场审核。
在现场审核的时间内,我区各报名信息确认点不代报考人员办理网上报名注册手续。
4.网上缴费时间:报考人员通过现场审核确认后,在2013年4月22日-5月7日,自行到网上缴费完成报名手续。
(二)报名信息确认点的安排和划分。自治区财政厅、各市、县财政局设立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点,其中:自治区财政厅报名信息确认点设在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各市、县报名信息确认点设在各市、县财政局(会计科、股)。
各报名信息确认点的具体地址及工作安排以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和各市、县财政局分别对外公布结果为准。
(三)考试教材(新考试大纲、学习卡)征订及参加考前培训报名。须在2013年4月15日至5月10日到所属考区报名信息确认点现场缴费办理。
(四)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项费用,直接以网上银行扣款单作为交费凭据。考生如需要开具非税收入票据的,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网上报名注册号,于2013年5月11日—6月10日期间的工作日,到网上报名时注册的考区属地报名信息确认点办理开具非税收入票据手续。
七、考试日程安排
9月14—17日(初级资格无纸化)、10月26—27日(中级资格、高级资格纸笔)举行考试。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
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各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高级资格
9月14日至17日(共4天、8个批次) 9∶ 00—12∶ 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14∶ 00—17∶ 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10月26日
(星期六)
9∶ 00—12∶ 00
中级会计实务
14∶ 00一16∶ 30
财务管理
10月27日
(星期日) 9:00一11:30
经济法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八、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