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11月30日前,自行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前,要认真复核所填报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考区、照片等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缴费;缴费后,报名信息将无法更改,不能办理退考和退费。
报名费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广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会[2017]1号)文件核定的考试费收费标准缴纳:56元/人·科。
5.确认报名成功。缴费完成后,报考人员应凭“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重新登录报名网站检查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后,方为报名成功,并打印出报名信息表和报名回执表,留存考试合格后审核报名资格时使用。
请报考人员及早完成网上缴费和报名已成功的确认,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后,未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因网上缴费系统处理可能延时,会出现缴费不成功时自动退回报名费的情况。报考人员要对缴费后未重新登录报名网站检查确认自己报名状态的后果负责。
6.开具非税收入票据。报考人员如需要开具考试费发票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网上报名注册号,于2017年12月5日—12月31日期间的工作日,到所报考区财政部门办理开具非税收入票据手续。
7.打印准考证。2018年4月12日前,将在广西财政会计网()和财政厅微信公众号公布打印准考证的网络链接、起始日期等有关事项。打印准考证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6日24:00,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人员,将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责任自负,不予办理退费。
所打印准考证上的照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须清晰无误。考生应在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提前准备好有关证件,以免影响考试。
8.报名资格审核。考试成绩公布后,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的考生须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网上报名注册时所选的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方可办理领取合格证书手续。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名参考并成绩合格的考生,其考试成绩无效。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在广西财政会计网()上通知。报名资格审核时应提交的资料如下:
(1)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考生信息表(自行在报名网站上打印并保存);
(2)高中或中专毕业以上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及以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在岗人员提供有单位盖章的工作所在地证明,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其他人员提供户口本或居住证。
(4)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为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代办的,增加审核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委托书需承诺信息准确、真实,委托人须手写签名确认。
以上证件原件审核后现场返还;复印件、报名考生信息表等使用A4纸打印;复印件、表格、委托函等资料留存审核点。
(六)订购考试大纲及教材。
财政部编写的考试大纲和教材统一由出版社直接销售,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上订购,广西各级考试管理机构不再代为征订和发行。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时长
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18年5月12日开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五、考务日程
(一)报名准备。2017年10月28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考区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设置等报名相关准备工作。
(二)完成报名。2017年12月5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考区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数据的统计、对账和下载备份等收尾工作。
(三)公布打印准考证。2018年4月12日前,各考区完成考场编排工作,网上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打印准考证的网络链接、起止日期等有关事项。
(四)组织考试。2018年5月12日开始组织初级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