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退费手续。
3、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人员,将被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不予办理退费,责任自负。
4、原持有我市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如学历信息与实际不符导致不满足报名条件的,应及时进行变更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缴费。
5、报考人员须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填报相关信息。对于采取伪造学历、提供虚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参考资格并且考试合格的人员,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按照《辽宁省会计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会计诚信档案。
有关报名的具体详情请见“辽宁会计网”“通知通告”栏目中的《2018年度辽宁省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阜新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