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队要会同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人事考试机构等相关部门,及时对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筹备、实施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科学评估,积累工作经验,创新方式方法。
(一)规范注册执业。各地要严格规范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管理工作,正确引导其发挥作用。要统筹处理好资格考试与注册执业的关系,鼓励探索邀请专业水平高、职业操守好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参加火灾风险评估、重大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提供专业技术支撑,提高督导检查效能。鼓励注册消防工程师从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评估和咨询,辅助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注册消防工程师团队开展高风险场所消防检查、专业评估和隐患整改。
(二)加强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政策,提高社会单位和群众对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认知度和认同感。要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密切配合,大力宣传违规报名、虚假承诺、考试作弊的法律责任,强化警示教育,严防不法培训机构扰乱考试秩序,并实时监测舆情,严防并妥善处理负面信息。
(三)强化督导问责。部局将对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筹备和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需求测算脱离实际、考试组织不严不细、负面舆情反映突出、考试注册衔接不畅等问题的,一经发现,一律倒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总队应于2020年11月底前,将总队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事考试机构等部门沟通及是否开展、何时开考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工作规划等相关情况,通过部局内网“数据传输”报法规与社会消防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