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的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 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6号)的安排,为做好西安市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的要求,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本人填报相关信息,报考前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承诺,承担不实承诺的后果,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机构将对所有的应试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不接受核查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 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安全、平稳、顺利。为减少应试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应试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中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有组织、高科技作弊及替考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方式
经济考试分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考试”)和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一)高级考试
批次
考试时间
科目
1
6月19日09:00—12:00
《高级经济实务》
2
6月19日14:30—17:30
《高级经济实务》
(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考试时长为3小时,应试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
(二)初中级考试
批次
考试时间
科目
1
10月30日
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2
10月30日
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3
10月31日
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4
10月31日
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初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1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三、报名条件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