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点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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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 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
| 要点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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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根据行为人的年龄、智力与精神状况,将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分 为三类: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限制行为能力。 (3)无民事行为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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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 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以法人活动的性质为标准,法人 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法人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的能力包括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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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民 事主体 |
除了自然人和法人之外,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个体工商 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联营企业等也是合法的民事 主体 |
| 要点 | 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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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 行为的概念 |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 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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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 行为应具 备的条件 |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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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的概念 |
代理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 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所为的法律行为,而其法律后果直接 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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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点 | 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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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的种类 |
(1)法定代理。 (2)委托代理。 (3)指定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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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点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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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和特征 |
物权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物权与债权都是民法中最基本的财产权利。与债权相比,物权 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 (2)物权是支配权。 (3)物权的标的是物。 (4)物权具有排他性。 (5)物权具有追及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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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
(1)平等保护原则。 (2)物权法定原则。 (3)一物一权原则。 (4)公示、公信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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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 |
(1)所有权。处分权是所有权区别于其他权利的重要特征。 (2)用益物权。 (3)担保物权。 所有权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权利,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 都是从所有权派生出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