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株洲考区公告
根据《》(人社厅发﹝2017﹞140号),2017年度全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现将资格审查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形式
1、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初审由成绩合格考生所在单位负责,复审由市人社局、财政部门负责。
2、成绩合格考生必须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才能参加资格复审。单位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初审时,需对报考人员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 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1)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签名、盖章,对考生合格人员提供资料的年限要求和真实性负责。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考生不符合条件且不再参加资格复审。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合格考生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单位核验后需在相关资料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3、初审合格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详见附1),到指定地点进行考后资格复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资格复审工作。在复审过程中,职改部门工作人员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审核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复审合格的,经审人在《 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市州职改部门资格复审意见”栏目签署审查意见、签名并加盖审查部门公章。
4、考生无特殊情况应参加当年度资格审查。因特殊原因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需个人或单位出具说明原因,仅可在下年度进行资格审查时参加一次补充资格审查,即2017年已合格人员未参加当年资格审查,仅2018年再审一次,过期作废。
二、资格审查对象
参加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株洲考区(含株洲县、醴陵市、攸县、茶陵县、炎陵县)考生,并且该项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均合格的应试人员(中级合格标准:60分)。成绩查询网址:http://kzp.mof.gov.cn/cjcx/cjcx.jsp
三、资格审查时间
(一)时间:2018年01月17日— 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时间三天,因特殊原因逾期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仅可参加下年度一次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地点
| 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
| 市本级 | 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小厅市财政局窗口 | 28680848 | 天元区黄河南路500号,天虹商场后面 |
| 株洲县 | 株洲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 | 27614402 | 渌口镇学堂路10号 |
| 醴陵市 | 醴陵市财政局会计管理股 | 23281280 | 江源路16号2栋4楼 |
| 攸县 | 攸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 | 24256875 | 东城新区发展中心1117号 |
| 茶陵县 | 茶陵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 | 25237651 | 城关镇炎帝中路 |
| 炎陵县 | 炎陵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 | 26222684 | 霞阳镇坎坪路8号 |
五、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成绩合格考生在考试所在考区进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如下有关材料:
(一)经用人单位初审合格且签章的《 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附1,考生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并填写,经单位审查盖章)1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建议设6个月)
学历除出具学历证书复印件外,还需提供:
(1)持教育部门学历的,提供以下初审查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