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通常将其残值视为零。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应当自可供使用(即其达到预定用途)当月起开始摊销,处置当月不再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即直线法)、生产总量法等。
企业应当按月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当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3. 出售和报废无形资产。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扣除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以及出售相关税费后的差额作为资产处置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无形资产报废的账面价值应计入当期损益。
4. 无形资产减值。
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企业应当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应当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二、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 的各项费用。
企业应当设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长期待摊费用的取得、摊销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