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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新教材会计实务变化最大!这几个章节先别学!(最新发布)

蚂蚁考呗网     [ 2020-05-21 ]   点击次数:

重大变动1:债务重组章节预计会有大变动

新债务重组准则的变化较大,预计对2020年的教材影响也比较大,建议学员等教材下发后再学习本章,或者是参照新准则进行学习。

2020年中级新教材会计实务变化最大!这几个章节先别学!(最新发布)

2019年5月30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规定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该部分主要修订了以下内容:

1、 对“债务重组”的定义进行了修改, 不再以“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和“债权人作出让步”来界定。

2、 明确了债务重组准则的适用范围, 将应遵循其他准则的交易排除在外,明确规定涉及的债权、重组债权、债务、重组债务和其他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列报按照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处理。

3、 规范了债权人确认受让资产、债务人终止确认负债的条件和时点。

4、 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 应按照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确定受让资产的入账价值。

5、 债务人以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清偿债务时, 债权人按照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损益; 债务人按照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当期损益,不再区分债务重组利得与资产转让损益。

6、 债务人以债转股方式抵偿债务的, 债权人以放弃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权益性投资的初始计量金额,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债务重组当期损益; 债务人的会计处理没有变化,但如果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则债务人应以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

值得一提的是: 新准则下,关于重组债务的确认和计量与金融工具、收入等相关准则衔接较为紧密,其重要性有所提升, 所以债务重组准则应作为2020年命题热点予以关注。

【链接】2019年教材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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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变动2:租赁准则建议教材下发后再进行学习。

租赁准则是2018年就已经印发的,但2019年中级会计实务教材没有据此进行修改,且还删除了关于租赁的内容,但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中涉及的“租入固定资产”的内容还在,预计2020年教材会按照新准则重新编写,对于这个知识点,建议学员在教材下发后再进行学习。

2020年中级新教材会计实务变化最大!这几个章节先别学!(最新发布)

2018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租赁准则的最主要的变化是:

1、取消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 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2、 在出租人方面,基本沿袭了原租赁准则的会计处理规定,但改进了出租人的信息披露, 要求出租人披露对其保留的有关租赁资产的权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战略、为降低相关风险所采取的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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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会计实务》

4大轻微变动

以下4个变化几乎没有实质性变化,对学员的学习影响不大,重点了解变化的主要内容即可,可以按照2019年的课程先行学习。

轻微变动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2020年中级新教材会计实务变化最大!这几个章节先别学!(最新发布)

2019年5月17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规定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新准则的主要变化是:

改进了“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定义;

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适用范围;

规范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

删除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商业实质判断时关注关联方关系影响的条款等。

轻微变动2:财务报表格式

2020年中级新教材会计实务变化最大!这几个章节先别学!(最新发布)

2019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此次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修订的主要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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