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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第六章)(3)(最新发布)(3)

蚂蚁考呗网     [ 2019-11-04 ]   点击次数:

第三节 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

一、土地增值税纳税人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简称 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二、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一) 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1. 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的行为不 征税。

2. 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他 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

3. 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

(二) 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三、 土地增值税税率

四、 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

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

五、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增值额x适用税率)

六、 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

七、 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

(一) 纳税申报

(二) 纳税清算

(三) 纳税地点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指在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税法规定的纳税区域内的土地。

三、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

四、 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土地面积以平方米为计量标准。

五、 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X适用税额

六、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

七、 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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