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资讯
当前位置: 考呗网 > 中级会计师 > 考点精编 > 经济法 >

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第五章第六节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蚂蚁考呗网     [ 2018-07-13 ]   点击次数: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第六节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合同的转让

合同权利的转让

(1)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债权人转让主权利时,附属于主权利的从权利也一并转让,受让人在取得债权时,也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3)下列三种情形,债权人不得转让合同权利:①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②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③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合同义务转移

合同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

评论责编::admin
广告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