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资讯
当前位置: 考呗网 > 中级会计师 > 考点精编 > 经济法 >

2017中级会计职称题库经济法考前必做机考押题文字版(12)(6)

蚂蚁考呗网     [ 2017-07-03 ]   点击次数:

  A.代位行使李平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李平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自行接管李平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D.直接变卖李平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答案: B

  解析: (1)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2)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17.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依法应当撤销的,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的期限是()。

  A.裁决书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

  B.裁决书作出之日起1年内

  C.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

  D.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年内

  答案: C

  解析: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况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8.甲公司为开业庆典,将一块玉石交给雕刻家乙,委托乙亲自雕刻玉雕一座作为开业当天的摆件;双方约定,雕刻成果不得留置。雕刻完成后,甲公司发现玉雕效果极不理想、显失水准,经了解,玉雕为乙的徒弟完成,遂拒绝支付报酬,乙将该玉雕扣留。根据债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B.乙对该玉雕享有留置权

  C.甲公司有权拒绝支付酬金

  D.甲公司有权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 B

  解析: (1)选项A: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2)选项B: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得留置财产的,不成立留置权。(3)选项CD:乙未依约亲自完成玉雕,构成违约,甲公司有权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例如,拒绝支付酬金)。

  19.2013年6月5日,A公司向B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支票,B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6月12日,C公司请求付款银行付款时,银行以A公司账户内只有5000元为由拒绝付款。C公司遂要求B公司付款,B公司于6月15日向C公司付清了全部款项。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B公司向A公司行使再追索权的期限为()。

评论责编::admin
广告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