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三)报名渠道
浙江省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全部采用网络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请考生在报名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进行个人实名注册。在报名期间需通过“浙江会计之家”(网址:)或“浙里办”手机APP的“会计之家”栏目按要求进行报名及缴费。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考试报名。缴费之前,请考生仔细核对本人所有报名信息,缴费一旦成功后,不能修改原报名信息。因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资格审查
对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将根据全省财政系统内网“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登记的相关信息,在浙江会计考试报名系统进行自动审核。
符合报名条件但因个人信息未更新造成审核未通过的会计人员,请按照报名网页提示,非宁波地区考生登录“浙江会计之家”(网址:)或“浙里办”手机APP的“会计之家”—“信息登记”或“信息变更”栏目填报或修改相关信息;宁波地区的考生请登录“宁波会计之窗”电脑端(网址:)栏目填报或修改相关信息。并按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由各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再进行报名。
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中级会计资格证书等,缴费一旦成功后,照片等所有信息都不能再进行修改。考生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照片清晰。考生可在电脑端报名系统或手机端报名系统上传本人照片,经系统处理并本人确认无误后,再点击提交。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所有考生应据实填报个人的相关信息,如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证书签发机构将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严重者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五)考务费用
浙江省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按照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标准为每科60元。
六、其他事项
(一)中级会计资格的考场原则上设在各设区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考生较多的市,可以在所辖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条件的县(市、区)设若干分考点并报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备案。分考点所在地财政局应积极配合协助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二)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三)已通过网络报名及缴费的考生,自考试前10天起至财政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自行下载并网上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