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大多数地方在疫情信息通报时,往往会公布病例的姓氏、年龄、性别、职业、居住地等以及详尽的活动轨迹,尽管已经进行了脱敏处理,但这些被放到聚光灯下的信息,常常被网友脑补出离奇的情节,一些病例甚至成为被网络暴力的对象。而如今上海的做法,既没有透露个人的信息和轨迹,又将病例活动涉及的场所告知了公众,在平衡公众知情权和病例隐私权方面,是一个进步。
上海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专家组成员、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副院长 吴凡:我们每一个公众其实应该知道,我们不需要去满足你这些好奇心。这次我们现场开始公布,既告诉了你哪些场所他曾经去过,信息也透明了,也告诉了,但是同时又保护了病例的隐私。可以说在这一年的疫情防控当中,我们社会当中的每一个人,都变得更理性了,更成熟了,对新冠病毒的了解也更深入了,所以他就能很好地接受,我想这是两方面都有一个平衡的结果。

上周日,北京市在通报大兴区疫情时,同样隐去了病例姓名、年龄、性别等信息;在本周一,吉林通化市的疫情通报中,也开始只发布确诊病例的序号和居住地,疫情个人信息发布“最小必要”的原则得到推广。但与此同时,进入2021年,各地通报的泄露疫情信息的事件仍有增无减,杭州某医生泄露疫情流调报告,保定某单位员工将密接者信息表发至微信群;北京顺义某航空安保公司员工将初步流调报告发至微信群,他们都受到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上海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专家组成员、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副院长 吴凡:因为现在泄密不是流调的环节泄密,而是应用的人泄密,这个过程当中,你的岗位职责,使用的人员,你要对他有一定约束和要求,这个可以是法律的,也可以是行政规章,也可以是规范,你对他要有要求,要教育。其实我觉得只要每个人有这种意识,作为工作人员就有这种责任和义务去保护人家的隐私。
在疫情联防联控的背景下,参与疫情信息收集、使用的主体空前多元。按《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除疾控、医疗机构外,居委会、村委会等可以协助收集疫情信息,企事业单位、物业公司等经依法授权后也可以收集相关信息,未经授权的单位则无权收集疫情信息。然而,《传染病防治法》等现行法律,关于疫情隐私保护的规定仅适用于疾控、医疗机构,而无法针对其它各类主体。这就要求这些单位和主体,自觉建立起隐私保护的内部机制,尽到安全保障的责任。如今,在疫情信息发布环节,加密已经成为共识,在采集、传送、使用等各环节,能建立起“脱敏”和“加密”的机制吗?

上海市政协委员 臧熹:能不能把疫情相关的,牵涉到公民隐私的一些信息,在一网统管的平台上进行流转。未来一旦出现了泄露问题我们也能够在第一时间找到相关的责任人,迅速地进行处理。
上海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专家组成员、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副院长 吴凡:我们可以用的技术手段是传输过程当中,为了更好保护隐私,我们可以在传输使用利用的过程当中,对一些敏感信息进行脱敏,进行脱敏处理 这是我们可以技术上做得到的,技术手段解决一部分的隐私保护问题,这也是可以做得到的。
上海为什么没有全民核酸检测?
“越是缺人缺资源的时候就越需要精准,
因为只有精准才是省人力的,对社会的稳定也是最好的”
其实从去年武汉解封之后到现在,上海也出现了几波疫情,但好像这座城市并没有特别的紧张,一般情况下也基本不用进入“战时状态“等等这样的字眼。本周三上海市长说,上海的此轮疫情已得到控制,而且强调防疫精细化之后就不需要扩大化,如何用相对最小的成本解决最大的关键问题?大城市是怎么做到的?对于其它地区来说,有可借鉴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