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自有资金13,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挂钩汇率结构性存款、共赢利率结构31340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共赢利率结构31353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本次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80天的不同期限
履行的审议程序:2019年3月27日,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形成相关决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较低风险理财产品,该投资额度自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相关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单笔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本次委托理财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依法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使用的资金为银行账户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本次委托理财业务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公司与交易对方已经签订了相关理财产品协议等文件。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为方便表述,下文视需要统称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挂钩汇率结构性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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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共赢利率结构31340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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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共赢利率结构31353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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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对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相关风险采取措施如下:
1.财务管理部门严格按照董事会决议限定的投资范围、额度、期限等要求执行;投资事项具体实施时,财务管理部门安排专业人员针对不同理财产品的性质、安全级别、投资标的、期限和收益情况等要素慎重对比、分析,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作为投资目标,报经由总经理、财务总监、审计总监及法务人员等组成的审批小组审批后,进一步沟通相关主体落实投资事宜。
2.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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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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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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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本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所汇集资金作为名义本金,并以该名义本金的资金成本与交易对手叙作投资收益和美元对日元汇率挂钩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银行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应当提前在银行网站、网点披露后方可调整,客户不接受可以申请提前赎回结构性存款产品,并承担2.5%的违约金。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结构性产品,通过结构性利率掉期等方式进行投资运作。联系标的是美元 3 个月伦敦同业拆借利率(3-Month USD Libor),具体数据参考路透终端“LIBOR01”页面。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均为较低风险产品,相关协议中已明确约定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义务、风险控制、违约责任等内容,但不排除预期的浮动收益等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等风险的影响。
公司本次办理委托理财业务的交易对方,对相关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本次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公司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做好风险防范与控制。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分别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中信银行为已上市金融机构,股票代码为:601998
2.民生银行为已上市金融机构,股票代码为:600016
上述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理财受托方并非为本次交易专设。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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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中2019年9月30日的数据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