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组织开展稳岗留工工作。支持重点工业企业春节期间不停产,鼓励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制定错峰放假或调休计划,通过发放“留岗红包”和“年货礼包”等举措以岗留工、以薪留工,引导吸纳农牧民工较多的企业不裁员、少裁员。鼓励各地对节日期间稳岗留工成效明显的企业给予资金补贴。(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等部门单位和各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落实农牧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畅通维权渠道,依法维护农牧民工等劳动者工资报酬、休息休假权益,加强农牧民工生活居住安全保障,按规定及时落实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各项待遇,保障困难职工基本生活。指导企业稳定就地过年群众的劳动关系,规范用工行为,依法足额支付春节期间留岗职工加班工资,不得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畅通劳动纠纷仲裁和信访办理渠道,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安厅、国资委等部门单位和各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积极营造就地过年良好氛围
(十四)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新平台优势,广泛宣传节日期间保障生活物资供应、方便群众出行、关心关爱群众就地过年等方面采取的措施,讲好节日期间坚守岗位、志愿服务、互帮互助的暖心感人故事,营造良好节日氛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广电局等部门单位和各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做好节日防护宣传。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引导群众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密切关注群众就地过年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努力化解和消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社会安定、安全、安宁。(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单位和各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保障工作落实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细化举措、狠抓落实。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检查督导,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切实解决关注问题。各地区要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民生问题,努力把疫情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要加强社区综合服务,完善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确保就地过年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要充分保护和调动基层的积极性,对城乡社区一线工作人员可结合实际给予适当值加班补助。各单位在春节期间安排职工工作的,用人单位要依法足额支付加班工资。(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单位和各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
原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发布重要通知!严禁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路阻断交通...》